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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参合患者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7-05-18 15:21:36 浏览次数(18398)

1 2017年5月1日起,濉溪农合参合病人来我院住院需在县医院或县中医院医共体开具转诊单方可办理住院(急诊病人需持急诊病历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转诊单),且补偿比例提高5%。

2、 如未办理转诊手续,补偿比例及保底补偿比例均降低10%,且不享受按病种付费政策。

3、 贫困人口住院必须出具转诊单方可进行农合登记,否则将不享受政府兜底政策。

4、 以下39病种必须开具转诊单才可住院报销:上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轻度)、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稳定期)、支气管哮喘(轻型)、原发性高血压、脑梗塞后遗症、腔隙性脑梗塞、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眩晕综合征、2型糖尿病、急性胃肠炎、慢性胃肠炎、消化性溃疡、慢性胆囊炎、功能性消化不良、急性尿路感染、急性阑尾炎、体表脂肪瘤、大隐静脉曲张、外痔、急性甲沟炎、疖、痈、包茎及包皮过长、腹股沟疝、肛周脓肿、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桡骨小头半脱位、尺骨骨折、腓骨骨折、阴道炎(诊断明确)、原发性痛经、正常分娩、小儿腹泻、结膜炎、有机磷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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